问题补充: 看到全国有271家房地产公司破产,业主买了期房,只能睡工地的消息。如果业主集体不还贷,把烂尾楼留给银行和国家买单,在房产公司走破产流程时候就起诉法院解除购房合同,结局会怎么样?
如果业主集体不还贷款,开发商还把烂尾楼全部甩给银行的话,对全球任何一个国家来说,无论是银行或者是国家层面,都将意味着遭遇了一场毁灭性的经济打击。银行很快会因巨额烂账而走向倒闭,从而被国家接管。至于业主欠银行的贷款,银行收不上去,而所有人存银行的钱,银行必然也拿不出来。因为银行主要靠资金流转,资金链一旦断裂,很快就无法维持正常秩序,但国家可以。到了这时银行可能限制用户每日取款,比如每人每天取款多少等等。


由于银行背负了过多的烂账,从国家层面来说,想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话,那么只有大量的去印钱、发债或者借债等方式去帮助银行度过难关。那么存款利率和房贷利率会加速上涨,一方面鼓励大家存款,一方面也鼓励大家去偿还房贷,否则利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滚的越来越高。由于此时市场上的钱是多印出来的,因而接下来伴随市场的必然是货币贬值,购买力持续下降。

由于房子抵押在银行,那么业主集体不还贷款,造成的后果必然是不可估量的。超过6个月不还月供贷款的话,那么银行就会到法院起诉并查封,业主的房子也会被法院拍卖从而偿还银行债务。按照所有人断供抛弃房子的假设,既然大家都不要房子了,那么房子自然也就拍卖不出去,那么最后这些房子全部成为了银行的财产。而银行又被国家接管,最后的结果是所有的房子,全部成为了国家资产。

业主们因为集体的断供最后不但没有了房子居住,还要承担物价飞涨的噩梦,比如断供前一碗面条10元,三个月后可能会飞涨到50元,半年后一碗面条可能达到500元。不过物价飞涨的同时,工资也会同时飞涨。但工资的涨幅终究赶不上物价的上涨,到头来可能出现一天的工资还吃不起一碗面条的局面。
虽然业主的房子被银行查封,但债务是伴随着业主的终生。加之物价飞涨的同时,存款利率和房贷利率都会飙升。如果出去工作的话,银行有可能会冻结负债人的所有银行的银行卡,从而优先偿还银行的债务。所以一旦负债,还不想还贷款的话,那么业主只能去用现金的方式生活。

接着再来看看业主们的房子,由于银行的房子卖不出去,大量的房子就会被降价拍卖,从而优先减少银行的经济损失,比如100万的房子,80万拍卖,没人要的话50万呢?30万呢?10万呢?
还没人要的话5万呢?1万呢?差不多就等于白送了吧,毕竟一碗面条也要500元。业主是想生存呢?还是想跟银行抬杠,跟银行抬杠的话注定是最终输家。看起来业主集体联合不还房贷,但业主们也将在难以生存,就更别说生活了。

其实业主们全部不还房贷走到这一步的话,也就到了没班可上的地步。因为房子的不住人导致城市运转出现问题,低欲望低消费导致企业及各个上下游都难以危及,不得不宣布破产。业主们断了银行的贷,也断送了业主集体的收入来源。为此一些重要的企业,为了不破产最终也只能被国家接管,比如化工能源、食品加工、制衣等等。
当到了这一步,最重要的东西已经不再是金钱,而是粮食。归根结底粮食才是低欲望时代的硬性需求商品。
在低欲望的后时代,由于房子没有需求,如今已经贬的一文不值,人们基本需求就是生存,只要上班,省吃俭用一点或许轻而易举的就能买的起房。

在如此强烈的诱惑下,大家就会从新投入到一轮新的制度当中,去工作、去买房、去生活。整个生活秩序逐渐地又恢复了正常。
不过话说回来,这种事情永远是不会发生的,毕竟房子是人类自古以来最基本的需求。况且如今相对贷款业主来说,更多的人如今并没有贷款者,即使这些贷款的业主断供,相对强大的国家来说,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有限的,也是一时的。况且没有了房子,业主们也就都失去了居住场地,与其把贷款扔给银行,还是努力上班,早日还清贷款才是上上策,而将房子扔给银行的行为,其实本身是件自断手脚的行为。
现在高法已有判例,开发商没有交房而破产,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解除合同,不需要继续还贷。烂尾楼全部给银行,银行更喜欢,开发商破产,银行自己可以投入资金,继续开发。利润一定大于贷款利息。
1、你可以试试,绝对让你知道成本有多高。
2、如果可以不还贷,谁都这么做了。
3、房价跌了、贷款换不起了,后悔了,当初干什么去了?
4、房贷不可能都不还,买的早的,房贷没多少。
5、我周围有的连首付都是借的,房贷几十年,不拼命赚钱不行。
6、自己选的路,自己要走下去。
7、即使这个假设成立,银行垮了,老百姓就更不好过了。
8、银行的钱,都是老百姓的,都不还钱,存款就取不出来,倒霉的还是老百姓。
9、这个假设就是美国的次贷危机,不可能让他发生。
10、所以,别做这种不切实际的假设,没用。
11、不还房贷,绝对成本更高、更难受。
12、银行要起诉,起诉费惊人,房子要法拍,所得归银行,还要进失信名单。
13、好好赚钱、拼命赚钱,自己选的,怨天尤人没用。

我们到底为了什么而活?
谁在幕后拖住房价,大家都很清楚,到今时今日,还在鼓吹房子会继续涨的人,真是皇帝的新衣,掩耳盗铃,全国现在杠杆率这么高,还不是当年那些盲目支持杠杆的人导致的,当年那些鼓动你贷款买房,买车,甚至买电器手机的人,就是为了让你花光以后的收入,让你透支未来,好像借了款不用还一样,10万20万首付买六七十万得房子,50万60万买200万的房子。
以前还说百花齐放,各行各业都能赚钱,还能供得起,可是现在疫情持续,百业萧条,经济一下滑,就如潮水褪去谁在裸泳一目了然,人民现在收入减少甚至负收入,用什么还月供?加上供房几十年,浪费是整整一个人生啊,一辈子像奴隶一样,去供个只有居住权70年的砖头,然而70年后,自己两脚一伸,房子也不属于自己了,辛苦一辈子,熬了一辈子,甚至什么是快乐,都不知道,都不曾真正体验过这个精彩的世界,这才是中国人最无知,最愚蠢,最悲哀的地方啊!
我们每个人都是稀缺而珍贵生命体,只有一次机会来到这个世界,死了后就是真正的空无一物,为什么要为了房子,而去浪费自己这唯一珍贵的人生。为什么我们不在这短短的生命期内,用尽我们的精力,尽情的呼吸,尽情的享受这个世界的精彩,享受这世界美丽。
现在的年轻人,思想觉醒了,不会再被洗脑了,也看透了,所以也就不会在买房了,
外国人为什么可不会为了一些砖头,而放弃他们享受世界的权利,他们知道,想做的事情必须马上去做,必须勇敢去做,这样才不会辜负自己的人生,及时行乐最重要啊,虽然我也讨厌外国人,因为当年他们的确是欺负过我们,国恨情仇永远不忘,但是人家有好的地方,我们还是应该吸收,然后为我们所用,这才是我们中国人真正的精神,海纳百川,有容乃大,真正的享受自己的生命,这点就比我们好很多,因为我们中国人只会为了那些砖头而活,这才是真的愚蠢,把生命浪费在这些根本无关紧要的东西上。
通过这次疫情,我们中国人也在慢慢醒悟了,明白到除了生命,其他一切都不那么重要,这是好的,也希望以后的中国人,能拥有真正的自己的生活。。。
贷款买的房子成为烂尾楼,有的业主可能会不还贷,等着银行去拍卖所谓的烂尾期房。
我个人是不建议业主们这种畸形做法的。

第一、一个楼盘成为烂尾楼,业主们着急,同时政府也会跟着着急。因为一个城市拥有烂尾楼,不但会影响许多百姓的利益,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。一般情况下,政府会找烂尾的房地产商进行强制处理。实在不行,政府也会找其他房地产商来接手。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。
第二、既然买了期房,办了贷款,肯定付出了首付。能办贷款,肯定是以房子作为抵押的。业主们如果不还贷,银行会处理抵押的房子,即使是烂尾楼,也有部分价值。一旦银行拍卖了,业主们付的首付和期房,也就都没了。到头来,业主们的损失更大。
第三、如果业主不还贷款,损失不仅仅是房子和首付,还有其他的坏处,比如,会被银行拉入失信黑名单,造成自己以后不能贷款,不能高消费,不能从事公务员,不能当兵,其孩子也会政审不合格,甚至孩子都上不了好的学校………………

那么贷款的房子出现烂尾该怎么办呢???业主们可以寻求政府给房地产商施加压力,政府在涉及到公众利益方面,防止出现聚众上访的不良影响,它会为人民服务,必要的情况下,政府会让其他房地产商接手。另外关于还贷问题,业主可以申请延迟还贷,银行会本着实际情况,给于延期。因为走拍卖流程,银行损失也很大。
所以,碰见烂尾楼的业主们,尽量以理智的手段去处理此事,不要去以不还贷为代价,过激的处理此事。

我是老霍,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,如果业主集体不还贷,把烂尾楼扔给银行,能行吗?答案是不行的,为什么不行?我给你分析一下~
很多人有这个想法,买了房后,按揭贷款下来了,你的合同已经生效,开发商已经拿到了你的贷款,你的房款银行已经替你支付给了房地产商,所以贷款合同已经城立,实际上你已经开始事实上与银行是信贷关系了。
这个时候,如遇到房价下跌,或其它原因,拒收开放商的房子,银行贷款你不还了,一旦你预期超过6个月,银行就会开始自从催收贷款,让你按期还款,你如果执意不还,或是故意不还,就有可能面临银行的起诉!
如果你把房子扔给国家和银行,这对国家银行来说,就是多一些坏账而已,不会对银行造成多大的影响,这些已经和房子,都在国内的土地上,银行会帮你督促开发商,把房子签收,进行拍卖,拍卖所得的资金,会优先扣除自己的贷款,会才用多退少补的方式,如果拍卖房子不能弥补你的贷款,还会对你的银行账户,进行冻结,通过法院把你的资金强制划拨到你的贷款中。
所以只要你在国内,不要指望把烂尾楼和不还贷,是不可以的,只要你有贷款,银行会想办法让你把贷款还上的。
总之,作为个人,还是要安心工作,借贷还钱,天经地义,但作为你想解除合同,就要有正当理由,去和开发商谈判,银行是不会在这个问题上,给你让步的,毕竟是国家的力量。
你说的就是美国的次贷危机,百度了解一下吧。银行崩了,国家扛不住了,整个国家金融体系坍塌,通货膨胀严重,股票大跌。到了业主集体不还贷的时候就算四大行也扛不住
业主购买的是期房的话,会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:
1.购房合同本身是否为合法有效的预购商品房购房合同,题主问的是期房,那么开发商需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若是开发商在未办理此证的情况下进行的预售,合同本身权益不受保护,若是走司法流程解除合同,可能连首付都拿不回来。
2.若是购房合同合法有效,那么就取决于房屋建设到哪一步了。若是将近封顶,那么此栋楼也能算作资产进行清算,若是尚未建设或是建了一部分楼层,开发商名下还有地皮可作为清算的资产。但开发商破产时,原参与建设楼盘的公司包括银行合同未执行完成也会一并进行起诉,开发商名下财产会进行轮候查封。
无论是哪一种情况,对于参与建设的公司及购买的业主,维权之路都将是漫长而艰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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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上讲,所有的业主不得不面临一个无法接受的结论——仍旧需要继续还钱。
1.在按揭购房过程中,开发商、购房者、银行三者之间共构成了两种法律关系。一种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。一种是购房者和银行之间形成的抵押借款关系。
开发商基于房屋买卖合同,需要向购房者履行按时、按约定交付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房屋的义务。购房者基于借款合同,需要向银行履行按时、足额归还按揭款的义务。
一旦房子烂尾,就意味着购房者向银行提供的用来担保借款的财产价值“大幅缩水”,银行可以要求购房者增加担保物或者提供新的担保。
如果这时你选择断供,银行会直接了当地向人民法院提起“让你偿还借款的诉讼”。
法院的处置方式是:对烂尾楼进行评估、拍卖。拍卖所得的价款,肯定不足以偿还你欠银行的余额。所以,你仍旧需要对余额部分承担还款责任。
2.庆幸的是,房屋烂尾,就意味着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房屋。这时,买房子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,以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,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。同时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抵押担保贷款合同。这样操作的好处就是,贷款不用接着还了。
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》24条规定,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、解除的,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,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,应予支持。
但遗憾的是,不论用哪种办法,购房者都会有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这样给你说吧,如果业主集体不还房贷的话,银行就会起诉,然后合法拿到房子,如果整体那对银行来说是个天大的喜事,那时候银行就会拍卖,这个情况下会有很多开发商争着进入的,最起码土地出让金,基础建设都已经完工了,就剩收尾了,也就是整个楼盘的百分之四十了,然后就可以开盘卖现房,你觉得银行会慌吗?银行不但钱收回来了,还吃了你们已经还的钱,最后还能挣一笔。只有买房的人最可怜,不要想着房贷能把银行搞破产,那是做梦